编号:SYL〔2022〕027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方小区二期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4月7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方小区二期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万方小区二期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60号
2.项目建设单位: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开工时间:2009年
竣工时间:2013年9月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项目9栋高层、819户,总建筑面积12.83万平米,其中:地上住宅面积11.2万平米,地下室6135平米,地下(人防及车位310个)1万平米,其它200平米。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情况:
已办理项目立项。2007年12月,焦作万方集团公司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利用搬迁后的老厂区土地,实施“万方小区二期项目”建设。 2009年2月20日,焦作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职工解困住房的批复》(焦房改办字〔2009〕5号);2009年4月取得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万方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焦发改投资[2009]180号文);
2.项目建设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已办理土地证。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取得市国土局颁发的出让住宅用地使用证【焦国用(2006)第034号】,地号:1-26-45,图号:3900.5-430.55,住宅用地,出让,终止日期2075年12月12日,使用权:8650㎡、独用;2009年3月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焦作市万方小区二期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焦土预审{2009}1号);2010年7月取得市国土局颁发的划拨住宅用地使用证【焦国用(2010)第00962号】,地号:1-26-47,图号:3900.5-430.55、3900.5-431,住宅用地,划拨,终止日期2075年12月12日,使用权:30330㎡、独用;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1月16日办理不动产登记,豫(2018)焦作市不动产第00019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划拨、30330㎡、单独所有。
2011年5月20日,焦作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方小区二期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焦房改字【2011】1号,取消了该项目的经济适用房资格)。2012年12月31日、2013年5月21日分四次缴纳了土地保证金3316.74万元,但因保证金未足额缴纳,土地性质未进行变更。
3.项目建设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2009年6月取得1#、4#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余7栋楼无规划手续。项目涉及超面积,未进行现状认定。
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进行竣工验收。
5.其他情况:
未进行消防、人防验收
(三)项目预售及销售备案(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未取得
2.房屋销售及备案情况:已全部入住
3.房屋销售购房发票的开局情况:未开具
4.其他情况:未见交税凭证
(四)涉及的其他情况
2012年8月10日,部分购房户因不满万方集团公司延期交房和已售房屋调价缴费等原因,集体进行堵门、堵路、围堵政府、到市政大厦进行上访,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存在问题
1.无规划手续、未进行规划核实
2.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见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3.欠缴相关税费
4.该项目中30330㎡用地为划拨用地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8条规定,按“证缴分离”原则,依规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由于该项目前期申请为经济适用房,后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不具备经济适用房条件,取消其经济适用房资格。该项目的建设模式属于职工集资房,按照职工集资房方式办理划拨不动产证。
3.针对未进行规划核实问题,根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三)第12条规定,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现状认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核实,并按照“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
4.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问题,根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规定,由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合格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
5.由市人防办对项目的人防工程进行核定、验收,若人防配建面积不够,市人防办按照“证缴分离”政策对焦作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进行人防异地建设费追缴。
6.税务部门依法对焦作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税费追缴。住户持购房收据办理个人契税。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