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焦作大学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区问题楼盘办 2022-02-15

  编号:SYL(2022)002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大学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2月7日至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大学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焦作大学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楼

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人民路与文汇路交叉口西南角焦作大学南校区校园内东北侧

  2.项目建设单位:焦作大学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为2007年6月

  竣工时间为2010年12月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总占地面积72.26亩,10栋住宅楼,总规划建筑面积94288.01平方米,完工交付使用,其中:教授外教1#楼12457㎡;教授外教2#楼12758㎡;教授外教3#楼12457㎡;教授外教4#楼12457㎡;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1#楼7928.87㎡;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2#楼7161.96㎡;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3#楼7339.15㎡;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4#楼7339.15㎡;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5#楼7227.92㎡;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6#楼7161.96㎡。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已办理焦发改社会(2007)612号,焦发改投资(2006)211号,焦发改投资(2007)201号。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已办理焦国用(2004)第3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批准用地使用,不存在违法用地情况。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1)教授外教1#楼2007年12月12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129号,已建成。

  (2)教授外教2#楼2007年12月12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130号,已建成。

  (3)教授外教3#楼2007年12月12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131号,已建成。

  (4)教授外教4#楼2007年12月12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132号,已建成。

  (5)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1#楼2007年7月2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24号,已建成。

  (6)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2#楼2007年4月19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17号,已建成。

  (7)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3#楼2007年4月19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18号,已建成。

  (8)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4#楼2007年7月2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25号,已建成。

  (9)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5#楼2007年8月3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68号,已建成。

  (10)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6#楼2007年8月3日已办理焦规建字(2007)第69号,已建成。

  4.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1)教授外教1#楼2009年1月6日已办理4108022009010601,已完工未竣工验收。

  (2)教授外教1#楼2009年1月6日已办理4108022009010602,已完工未竣工验收。

  (3)教授外教1#楼2009年1月6日已办理4108022009010603,已完工未竣工验收。

  (4)教授外教1#楼2009年1月6日已办理4108022009010604,已完工未竣工验收。

  (5)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2#楼和3#楼2008年11月12日已办理B4108022008111204,已完工未竣工验收。

  (6)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1#楼、4#—6#楼2008年11月12日已办理B4108022008111203,已完工未竣工验收。

  5.其他情况

  (1)规划核实:未进行规划核实

  (2)焦作大学教授公寓楼未进行消防验收

  (3)人防工程:2018年6月已办理人防竣工验收未备案.但缺失相关资料。

  城建档案:未备案、验收

  防雷工程:未验收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学校自建配套设施,不存在销售情况。焦大已与税务部门协商,按划拨土地办理相关手续。

  二、存在问题

  本项目于2010年12月3日建设完工,但未进行规划核实;未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防雷、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未备案,缺失相关资料。

  三、处理意见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五按照处理办法(三)第12条,对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并补办相关核实手续。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或核实意见。相关核实手续或认定意见、核实意见可以作为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按照处理办法(四)第16条,建议:由焦作大学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可作为消防验收和工程质量安全的证明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视为房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按划拨土地办理焦大公寓不动产登记手续。

  焦作大学与市人防办协商,人防办同意进行人防面积复核工作。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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