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卫健委 2022-08-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婴幼儿照顾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新发展阶段婴幼儿照顾服务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法、管理措施和各方责任,促进婴幼儿照顾服务的工作落实,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 。2022年6月, 区政府印发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山政〔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2020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为促进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二、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总体目标等三个方面。其中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至少建立1家符合我区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覆盖全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和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同时将各项任务细化为若干具体要求并进行了责任分解。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政策支持、用地保障、队伍建设、信息支撑和社会支持五个方面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所亟待解决的资金、租金、税费、场地、安全保障、人才建设和社会认可度等问题。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示范引领、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相关文件焦作市山阳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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