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顺达公证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办法
发布日期:2023-12-17 16:45 信息来源:司法局

  焦作市顺达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与核实。具体的审查与核实的办法如下:

  一、核查原则

  在审查与核实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的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公证机构独立、公正地行使公证职能,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二、核实申请公证的事项

  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核实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符合公证法的相关规定。

  需确保申请公证的事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审查申请材料

  对当事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包括核实材料的来源、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材料之间的关联性,确保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

  评估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足够充分,以支持其申请公证的事项。若材料不足,通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