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实及监管情况,进一步推动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扎实落地。7月26日,山阳区医保局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对部分医疗机构4月份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有关问题通报进行“回头看”,对医疗机构在执行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实、座谈交流等方式展开,并听取相关医疗机构4月份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有关问题通报整改情况,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完成约定采购量、只采购非中选产品、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大于中选产品采购量、采购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全省平均价格的原因进行了解核查,对涉及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和解答。
通过监督检查,区医保局对医疗机构今后药品集采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主体责任,对药品采购及使用、结算情况把好关、负好责;要吃透政策、落实责任,安排精通业务的人员抓好药品采购,做到集采药品“应采尽采”,“应配尽配”。二是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培训解读,引导临床医生优先使用集采药品,确保集采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参保群众就医用药负担。三是4月份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有关问题通报未整改落实医疗机构要按照医保定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