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信访、网上信访投诉指南
发布日期:2021-10-11 17:45 信息来源:山阳区信访局

手机信访、网上信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微信、手机APP、短信、网站登录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一、手机信访

  (一)手机信访事项投诉方式

  1.微信信访。信访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焦作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焦作市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2.APP信访(安卓版)。信访人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河南省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APP信访二维码(安卓版),下载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3.短信信访。信访人通过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具体事项及发生地”的格式编写手机短信,以文字方式发送至焦作市本级及县(市、区)手机短信信访公开号码,提出诉求和建议。

  为方便信访事项办理,请不要采用语音、视频、彩信的方式进行投诉。

  二、网上信访

  (一)网上信访。信访人通过百度搜索“焦作山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yq.gov.cn/)或信访事项事发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信访”或“阳光信访”即可进入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进行投诉。网上信访可随时通过网站提交,可随时查询信访件办理情况,可对信访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二)领导电子信箱。信访人通过百度搜索“河南省信访局” (网址:http://xfj.henan.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省委书记信箱或省长信箱”即可进入领导电子信箱。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进行投诉。领导电子信箱可随时通过网站提交,可随时查询信访件办理情况,可对信访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三、网上信访、手机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四、网上信访、手机信访事项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对以下情形,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不予(不再)受理: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7.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附:山阳区领导短信信访手机号码

             区 委 书 记       18336839388

             区          长       18336832280

             政法委书记       18336852820

             分管副区长       18336859610

             信访局局长       1833685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