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排查风险,强化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发布日期:2024-02-07 11:30 信息来源:卫健委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社会发展,为了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卫健委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盯紧苗头隐患,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一、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

  区卫健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区卫健委组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动4人小组,行动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分管科室人员、责任分包人员及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对辖区内15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事故易发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卫生安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抽查,查出安全隐患26条。针对查出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要求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从防火、防爆、防盗、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整改,认真查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学习活动。邀请市五院及市三院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交流学习活动,辖区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分管安全副院长,各医疗机构分包人员等50多人参加活动。区卫健委通过专家团队开展指导服务、专家讲评反馈、隐患整改落实的流程对辖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并召开现场交流会议,通过专家咨询提问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和检查办法,夯实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基础,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扛牢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区卫健委坚持将安全责任细化到人,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山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建立安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到具体科室、班、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建立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四小门店安全生产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区卫健委分管科室及分包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一方面,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安全生产自查、安全隐患自除、安全责任自负,对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做到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分包人员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分包人员除依据上级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对分包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外,每月对分包单位进行1—2次安全生产情况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第一时间督促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另一方面,邀请市级专家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区卫健委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邀请市级专家参与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处罚制度。一方面,建立黑榜公示机制。对于排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设施设备严重缺失及各类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督导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于督导检查过程中民营医院、托育机构、四小门店等行业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第一次做出提醒,第二次将在政府网站进行“黑榜”公示,第三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进行处罚。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第一次做出提醒,第二次进行通报,第三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暂停执业。另一方面,将安全生产与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一票否决机制和个人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机制。将安全生产各项检查结果及制度落实与医疗机构考核成绩等直接挂钩,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网络舆情的医疗机构,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网络舆情的医疗机构,其分包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落实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区卫健委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卫健系统安全防范意识。一方面,组织辖区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学习《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观看《医院火灾案例警示片》,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剖析,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利用横幅、展板、LED电子屏、多媒体电视等渠道,向重点对象精准宣教,有效提高安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累计设置展板5块,悬挂横幅28条,学习事故报告23场,观看警示教育片430人次。

  下一步,区卫健委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摆在首位,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托育机构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决维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