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第九八八医院经适房、集资房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08:01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号:SYL(2023)088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988医院家属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四十九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7月31日至8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988医院家属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九八八医院经适房、集资房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第九八八医院现有已建成经适房项目两个:第160医院经适房项目和第91医院经适房项目;集资房项目三个:高职住宅楼项目、原一五〇医院焦作分院项目、师团职和营职住宅楼项目。

  第160医院经适房项目,依据2001年原济南军区联勤部(2001)联字第107号文件批复建设,共建经济适用住房2栋,楼号为60号、61号。

  第91医院经适房项目,依据2008年原济南军区联勤部部〔2008〕179号文件批复建设,建成经济适用住房2栋,楼号为62号、63号。

  高职住宅楼项目,依据1994年原济南军区后勤部〔1994〕后字第182号文件批复建设,建成集资房1栋,楼号为56号。

  原一五〇医院焦作分院项目,依据1996年原济南军区后勤部〔1996〕后字第16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成集资房1栋,楼号为57号。

  师团职和营职住宅楼项目。依据1998年原济南军区后勤部文件(文件丢失,上级主管部门已开具建设计划证明)批复建设,建成集资房2栋,楼号为58号、59号。

  根据国家和军队九部委《2020-2022年军队师级以下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住房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军后建﹝2021﹞497号)、豫建﹝2010﹞141号《关于驻豫部队离退休、复转干部军队房改房权属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1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豫部队官兵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1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军区后勤部关于支持驻豫部队加快现代营房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要军地联手推动确权办证,加快推进住房权属初始登和个人住房权属转移登记工作。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

  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139号

  2.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60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1医院。

  3.项目开竣工时间;

  第160医院经适房项目

  (1)60号楼于2002年4月20日开工,2003年4月10日竣工;

  (2)61号楼于2004年7月10日开工,2005年1月10日竣工;

  第91医院经适房项目

  (3)62号楼于2011年5月17日开工,2014年10月30日竣工;

  (4)63号楼于2011年4月20日开工,2013年9月12日竣工。

  高职住宅楼项目

  (5)56号楼于1994年10月20日开工,1995年5月30日竣工;

  原一五〇医院焦作分院项目

  (6)57号楼于1996年7月开工,1997年5月竣工;

  师团职和营职住宅楼项目

  (7)59号、59号楼于1999年3月开工,1999年12月竣工。

  4.项目建筑物分部及现状等;

  第160医院经适房项目:60、61号楼为6层建筑,共4个单元,一梯2户,共计住宅48户,地下室2处。

  第91医院经适房项目:62号楼为22层建筑,共1个单元,一梯2户,共计住宅44户,地下室1处;63号楼为17层建筑,共2个单元,一梯2户,共计住宅60户,地下室1处。

  高职住宅楼项目:56号楼为4层建筑,共2个单元,一梯2户,共计住宅16户。

  原一五〇医院焦作分院项目:57号楼为5层建筑,共两个单元,一梯2户,共计住宅20户。

  师团职和营职住宅楼项目:58、59号楼为6层建筑,共4个单元,一梯2户,共计住宅48户。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第160医院经适房项目,依据2001年原济南军区联勤部《下达2000年度军队实施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第一批)》(联字第107号)批复建设,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

  第91医院经适房项目,依据2008年原济南军区联勤部《关于下达2008年度第二批师以下干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部〔2008〕179号)批复建设,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

  高职住宅楼项目,依据1994年原济南军区后勤部《下达一九九四年第二批集资建房计划》(〔1994〕后字第182号)批复建设,性质为集资房。

  原一五〇医院焦作分院项目,依据1996年原济南军区后勤部《下达一九九六年集资建设计划》(〔1996〕后字第164号)批复建设,性质为集资房。

  师团职和营职住宅楼项目。依据1998年原济南军区后勤部文件(文件丢失,上级主管部门已开具建设计划证明)批复建设,性质为集资房。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56号、57号、58号、59号、60号、61号、62号楼项目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用途为医卫、住宅(土地使用者: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〇医院,土地证号:焦国用(1999)字第182号),该土地证上其他建筑为988医院医疗办公用房及其他住宅;63号楼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五二〇二部队,土地证号:焦国用(1999)字第181号),与988医院55号公寓楼共为一个地块。(注:200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60医院更名为第91医院;2005年4月,第五五二〇二部队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七二四七七部队,2005年12月,土地证号:焦国用(1999)字第181号土地移交第九十一医院,2018年11月以第91医院为基础调整组建第九八八医院,现两块土地归属第九八八医院管理使用。)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项目符合军队建设计划,按批复进行实施,未办理地方规划手续。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项目建设与施工均符合军队相关要求,其中60号、61号楼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济施管字第043024号),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丢失;62号楼取得施工许可证([2011]军建许字第19号)、军队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军队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第2011061号);63号楼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2011]军建许字第军建许字第20号)、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济军建备字第2014057号)和军队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第2011062号);未取得地方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56号、57号、58号、59号楼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验收相关资料丢失。2023年4月26日郑州联勤保障中心出具医院住宅项目已通过部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备案的证明。

  5.其他情况;

  项目建筑物不适宜拆除或没收,不存在权属争议。

  (三)项目预售许可证情况、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情况等。

  1.预售许可证的取得情况:

  无

  2.房屋销售(入住)情况:

  已销售入住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

  未开发票。

  二、存在问题

  (一)两块土地名称与现使用者名称不一致;

  (二)未办理地方规划手续;

  (三)未进行地方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四)未通过地方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处理意见

  (一)将两块土地办理到现土地管理人第九八八医院名下,根据现状将住宅和医卫进行分割。

  (二)建议根据国家和军队九部委《2020-2022年军队师级以下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住房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军后建﹝2021﹞497号)第三条政策支持第二款第一项“关于规划用地手续问题,应由军队出具相关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完善规划建设手续、变更土地权利性质和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依据,经军地双方协商一致,明确项目用地的规划条件,可保留划拨权利性质”的规定执行。

  (三)建议根据国家和军队九部委《2020-2022年军队师级以下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住房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军后建﹝2021﹞497号)第三条政策支持第二款第三项“关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据军队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材料,或者能够符合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第六项“关于消防验收备案手续问题。军队单位可委托地方人民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按照建设时点对项目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安全评估。检测和评估合格的,军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符合消防验收备案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地方政府据此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规定,第九八八医院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丢失的楼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认定和消防安全评估。

  (四)与人防部门对接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人防核实手续。

  (五)建议按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