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商局山阳分局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公告(2019年1月)
发布日期:2019-02-01 17:45 信息来源:工商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河南省《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5〕57号)文件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各自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细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保障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协同联运和顺利开展。
    现将2019年1月我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注册信息予以公告,请相关部门及时查询、认领,以便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具体登记信息见附件。

焦作市工商局山阳分局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公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