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7 20:06 信息来源:山阳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