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局山阳区公共卫生中心及山阳区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5-06-26 16:49 信息来源:山阳区卫生局

      焦作市山阳区公共卫生中心及山阳区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公共卫生中心及山阳区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焦作市解放东路北侧、东苑路西侧、清真寺北邻
   项目总投资:2985万元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场址可行性
   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解放东路北侧、东苑路西侧、清真寺北邻,项目所占用土地符合焦作市山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场址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区域交通便利。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厂址是可行的。
   四、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经采取工程设计和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医疗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混凝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在落实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输送管道及固废堆存区域防渗、防污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其中,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为危险固废,工程根据医疗废物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密封包装,集中收集后送往焦作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场区内堆存;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理。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工程泵类、风机等。在采用选用低噪设备、室内布置、消声、减振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五、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因为地处北方天气干燥风沙较大,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各监测点SO2、NO2日均值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部分超标。
   2、新河住郭庄断面pH、NH3-N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COD超标。超标最主要的原因是新河天然径流少,属焦作市主要的纳污河流,沿途接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所致。
   3、项目四周场界区域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断面COD、NH3-N浓度预测值较现状值基本不变,维持断面现状。评价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工程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选址位于焦作市解放东路北侧、东苑路西侧、清真寺北邻,项目所占用土地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工程完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可以接受;在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虑评价的应急建议预案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境角度可言,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范围、时间、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现开始征询公众对以下主要问题的意见或建议: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③您对本工程拟选场址位置的意见;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它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时间和形式
   范围:工程所在地主要村庄、单位。
   时间和形式: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
   3、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局
   联系人:刘建永
   联系电话:13783912289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3601993      传真:0391-3917046
   邮编:454000      电子邮件:zzhxl1972 @126.com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