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