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卫计委关于在艺新街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23 17:37 信息来源:山阳区卫计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原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焦作市关于实施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全面推行居民健康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意见》(焦医改办〔2016〕6号),经区卫计委研究,决定引入社会力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在我区艺新街道增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置背景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特别是随着一批新建小区陆续建成和居民入住后,我区部分街道常住人口增长明显。截至2016年5月,山阳区艺新街道辖区人口已达到4.1万人以上。街道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力量有限,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2015年6月,焦作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6年,全市构建起市区两级、街道社区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特别是2016年5月,焦作市医改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焦作市关于实施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全面推行居民健康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意见》(焦医改办〔2016〕6号),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举办方式和设置原则,规定服务人口超过3万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这一规定,结合艺新街道人口状况和公共卫生服务实际,经区卫计委研究决定,在我区艺新街道增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设置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者。
    三、服务范围
   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定名为艺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位于市解放东路,瓮涧河以东,山阳路以西区域,包括群英新村社区、五号院社区两个社区的常住居民,共约1.3万人。
    四、功能定位
    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等。
    五、举办条件
   (一)举办形式
    举办主体多元化,凡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争。拟设置机构的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
   (二)设置要求
  1.选址。拟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应当位于拟成立的艺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内,以方便居民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和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步行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2.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病床总数不得超过50张。
  3.人员。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4.科室。至少设有以下科室:①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②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③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5.设备。 ①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②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③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④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6.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标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设计手册》制作。
   六、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资质:
    由申请人自愿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正在服刑人员;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报送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所在地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及结构、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3、选址报告和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的依据;
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地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三)材料报送地点和报名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焦作市解放东路群英新村18号山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15房间。
    联系电话:8762863。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7月7日。
 
    特此公告 
                                         焦作市山阳区卫计委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