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山阳区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16:17 信息来源:人社局

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开始面向全区征集2021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我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其中,驻山阳区的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的事业性质派驻机构或二级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登记注册法人单位等申报见习单位,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受理。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七)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申报见习单位。   

二、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1、网上注册申报。(附件1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2、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受理)

   (一)就业见习申请报告(内容自拟);

   (二)《山阳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

   (三)《山阳区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3);

   (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7日

2地点: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建设东路48号)

3、电话:0391-2111557      联系人:  洋 

 

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20

 

附件:

附件1: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doc

附件2:山阳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3:山阳区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