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创业服务春风行动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09 15:39 信息来源:人社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第二章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会、大众创业导师团、创业大赛等专项服务活动经费以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就业创业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现将山阳区就业补助资金部分支出予以公示:

  1、开展就业创业春风行动活动费用9770元。

 

 焦作市山阳区再就业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