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YL〔2022〕019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远大北苑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4月7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远大北苑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远大北苑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山阳区解放中路北段。
2.项目建设单位: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
3.开工时间:6#-7#住宅楼2007年开工建设,8#商业楼2009年开工建设,9#商住楼2008年开工建设,10#-11#商住楼2009年开工建设,12#商住楼2008年开工建设。
竣工时间:6#楼2009年竣工,7#楼2009年竣工,8#楼2009年竣工,9#楼2009年竣工,10#楼2010年竣工,11#楼2010年竣工,12#楼2009年竣工。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
远大北苑项目总占地面积29489.8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7692.4平方米,共10栋楼(1#、2#、3#已办理相关手续)。其中6#、7#楼为住宅楼,共计146套房屋;8#楼为商业楼,共27套;9#、10#、11#、12#楼为商住楼,住宅216套,商业43套。共计432套房。因建设单位变更容积率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已办理项目立项。远大北苑小区于2006年取得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焦发改投资〔2006〕697号文《关于核准远大•南北苑(北苑)建设项目的通知》。核准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9489.8平方米(合44.23亩),其中:出让土地面积2769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677.23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12797.8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1717.6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161.7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栋(1#)商业办公楼,1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3栋(2#、3#、6#)11.5层和1栋(7#)17.5层框架结构住宅楼;2栋(4#、8#)2层框架结构商业楼;4栋(9#、10#、11#、12#)11.5层局部2层框架结构商住楼。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已办理土地证。2003年6月27日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与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容积率2.5。2007年办理了土地证焦国用(2007)第186号,已建成。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住宅。使用权面积:27692.40㎡。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远大北苑小区:6#楼于2007年取得焦规建字(2007)第5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6906.55㎡;7#楼于2007年焦规建字(2007)第5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16376.38㎡;8#楼于2009年取得焦规建字(2009)第3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5513.00㎡;9#楼于2008年取得焦规建字(2008)第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16034.03㎡;10#楼于2008年取得焦规建字(2008)第5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9323.12㎡;11#楼于2008年取得焦规建字(2008)第5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9263.42㎡;12#楼于2008年取得焦规建字(2008)第5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8197.34㎡。2012年现状图建筑总面积:规划指标95429.37㎡,实测数据99723.60㎡,超出4294.23㎡。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远大北苑小区:6#、7#楼于2007年取得编号为4108022007091304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于2009年取得编号为41080220090527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于2008年取得编号为41080220080509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11#于2009年取得编号为41080220090306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2#于2008年取得编号为4108022008112102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在焦作市建设委员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
远大北苑小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1#、6#焦房预售证第2007—41号、7#焦房预售证第2008—01号、8#焦房预售证第2009—17号、9#焦房预售证第2008—17号、10#、11#焦房预售证第2009—10号、12#焦房预售证第2009—01号.
2.房屋销售(入住)情况;
远大北苑小区6#、7#楼为住宅楼,共计146套房屋;8#楼为商业楼,共27套;9#、10#、11#、12#楼为商住楼,住宅216套,商业43套。房屋已全部销售,业主已入住。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
远大北苑小区为商品房,已开具发票。住宅362套已开具发票,商业70套已开具发票。
(四)涉及的其他情况
远大北苑小区于2018年被列为市级交办问题楼盘。购房业主请求尽快办理不动产证。
二、存在问题
1.远大北苑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存在“批少建多”问题,超建部分已销售入住。2006年7月20日,经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第27次业务审批会研究,同意“焦规图字[2006]第044号”远大南北苑•北苑总平面规划图审批意见,项目容积率调整为2.87。2012年8月20日,焦作市城乡规划局在远大南北苑•北苑现状图上(数据显示:规划指标容积率3.10,实测数据3.21容积率)签署意见“该项目已建成,经2012年局第七次业务会研究,同意现状”。现状图显示建筑总面积规划指标为95429.37平方米,实测数据为99723.60平方米,超出4294.23平方米。南通远大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超规划建设土地出让金补缴手续。
2.2006年10月27日,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焦作市城市建设拆迁大队、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协议,约定由土地收储中心和南通远大公司共同委托市城市建设拆迁大队,对地上居民房屋实施拆迁,费用共计216.40558万元。按照协议约定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06年10月30日向南通远大支付拆迁补偿款100万元,又于2008年8月18日支付993489.3万元。后因为拆迁进度缓慢没有再支付剩余款项。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2007年11月29日南通远大与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支付各类款项共计9059599.73元,项目得以正常实施。
三、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远大北苑土地进行评估,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对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
3.税务部门依法对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税费的追缴。山阳税务分局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开具购房发票。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