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关于征集拥军优待工作合作单位(商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6 17:02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局

  为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升优待证“含金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更广泛的优待优惠服务,现面向全区范围征集优待优惠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作单位(商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自愿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拥军优待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通信通讯、生活服务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单位、商家。具备相关资质、无违法违纪行为、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单位、商家均可报名参与。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参与的合作单位、商家,持企业、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山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报名。

  第一批征集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资格审定

  山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征集合作单位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合格后签订协议,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并颁授拥军优待标识。

  四、优待内容

  合作单位(商家)结合主营业务,凭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经营商品特定时间以及长期化的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保证在社会普惠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优待(具体优惠优待政策以合作协议为准),优惠期限不少于2年。

  五、激励措施

  1.山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仪式,为合作单位(商家)颁发“拥军合作单位”“拥军合作商家”牌匾。

  2.山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新闻、新媒体、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向社会推介合作单位(商家)的优待优惠项目。

  3.结合上级评优评先工作部署,优先推荐表现突出的单位(商家)参与评选。

  4.邀请优秀合作单位(商家)代表参加“军民共建座谈会”等各项双拥共建活动。


  附件:山阳区拥军优待工作合作单位信息登记表

  联系人:陈莉 陈玥

  联系电话:0391-5350016

  地址:焦作市工业路119号定和街道办事处1楼 山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山阳区拥军优待工作合作单位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