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东方红街道东方红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09:15 信息来源:区问题楼盘办

编号:SYL(2024)06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东方红街道东方红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五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2月29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方红街道东方红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山阳区东方红街道东方红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山阳区塔南路西侧东方红住宅楼4#6#楼

  2.项目建设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3.开竣工时间:4#楼于1997年开工,1999年5月份竣工验收;6#楼1999年开工,1999年5月份竣工验收。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本项目宗地面积3628.9平方米,共2栋住宅楼,分别为4#楼和6#楼。4#楼砖混七层,共四个单元,建筑面积5458平方米;6#楼砖混,建筑面积7357.6平方米,共四个单元,一、二单元共七层,三、四单元含局部一层地下室共八层。本次申请6#楼局部地下室一层办理不动产证,其余住户均已办理不动产证。

  本次申请办证居民为褚秀霞,其持有的房产证登记显示规划用途为仓储,持有的土地证显示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租售。经不动产权属调查显示,此地块类型使用权为租赁,用途为商业,终止使用期限至2012年11月1日。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焦计资字(1997)第357号,为焦作市计划委员会1997年第九批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土地证:焦国用(1998)字第167号,土地使用者: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批准使用期限至2023年7月10日,用地面积3628.9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焦规地字(98)第06号,用地面积3628.9平方米。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4#楼:未找到相关资料。6#楼:焦规建字(98)第63号,建设规模7224平方米。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未找到施工许可证。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无预售。

  2.房屋销售(入住)情况:已入住,正常使用。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查询不到。

  (四)其他

  该项目不适宜拆迁或没收,土地及房屋权属无争议。

  二、存在问题

  褚秀霞房屋用途为仓储,土地为住宅,用途不一致。

  三、处理意见

  综合考虑房屋规划用途和土地分摊用途,建议褚秀霞按合同补交齐所欠租金,按2012年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为其办理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不动产证。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