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副楼和备班中心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8 17:37 信息来源:山阳区问题楼盘办

  编号:SYL〔2022〕060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副楼和备班中心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三十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7月18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副楼和备班中心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副楼和备班中心楼项目不动产登记

  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山阳区塔南路1159号。

  2.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原名为焦作市电业局,2005年更名为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2012年更名为现名)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生产综合楼副楼1989年12月1日开工建设,1993年12月28日竣工;备班中心楼1996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1998年2月18日竣工。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项目共2栋楼,生产综合楼副楼建筑面积2822.02平方米,作为调度机房楼使用;备班中心楼建筑面积为2543.64平方米,为备班中心用房。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生产综合楼副楼未取得;备班中心楼于1997年取得焦作市计划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一九九七年第四批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焦计资字(1997)第171号),文件批准自筹资金建设招待所(现备班中心)项目。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2014年取得土地证,焦国用(2014)第00138号,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办公,地块批准用地面积为14653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286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办公。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生产综合楼副楼未取得;备班中心楼于2003年取得焦作市规划管理处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焦规建字(96)第87号,批准建设规模为2336.08平方米,改造后实际建筑面积为2543.64平方米。未取得规划核实。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5.其他情况。

  不涉及人防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该项目为自用生产综合楼配套设施,不销售。

  (四)涉及的其他情况

  该项目建筑物不适宜拆迁和没收,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2.备班中心楼存在超规划建设问题;

  3.未办理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2条,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备班中心楼超规划建设部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相关政策依法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进行相关费用追缴。

  3.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认可证明相关手续。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