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家属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7:50 信息来源:区问题楼盘

编号:SYL(2024)03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家属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五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月24日至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家属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女子职家属楼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家属楼位置:市工业路焦作大学西邻(职高、党校家属院)。

  2、家属楼建设单位: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原为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

  3、家属楼开工时间:1990年3月开始建设,于1992年4月竣工。

  4、家属楼现状: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集资建设家属楼1栋,家属楼共两个单元六层28户,一单元16户,二单元12户,用地面积941.64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该家属楼因时间年久未查到相关立项手续。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于1999年12月28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焦国用(1999)字第197号),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住宅,批准用地面积941.64平方米。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未办理。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未办理。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无预售。

  2.房屋销售(入住)情况:已入住,正常使用。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有收据,无发票。

  (四)其他

  该项目不适宜拆迁或没收,土地及房屋权属无争议。

  二、存在问题

  1.未通过规划核实相关手续;

  2.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

  3.未办理消防验收相关手续;

  4.欠缴相关税费。

  三、处理意见

  1.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原为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1993年2月12日,经省教委同意,成立焦作市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豫教职字[1993]21号),2010年7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与焦作市艺术学校等4家学校合并为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焦政文[2010]95号),2013年10月16日,经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校名变更为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焦编[2013]13号。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建议依据《实施方案》第12条规定,对因建成时间较早等原因不具备补办条件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相关核实手续或认定意见、核实意见可作为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由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作为消防验收和工程质量安全的证明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视为房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4.依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居民凭焦作市女子职业高中出具的购房收据,经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盖章核实后,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