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YL〔2022〕031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姜河综合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4月7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姜河综合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姜河综合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建设位置:焦东路西侧、劳动大厦南侧
2.建设单位:河南中原不动产总公司焦作公司
3.开工时间:2002年12月,
竣工时间:2005年8月
4.建筑物现状:姜河综合楼项目总占地面积1336.59平方米,1栋六层商住楼、底层商业、地下一层;规划建筑面积5484.33平方米,施工建筑面积5227.62平方米。已完工交付使用。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
1.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河南中原不动产总公司焦作公司2002年从山阳开发公司,出让取得焦东路西侧1336.59平方米土地,已办理焦国用(2002)第0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期2002年9月6日至2005年8月终,按照批准用地使用,到期后未申请续期。
2.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2002年11月补办建设工程许可证,焦规建补字(2002)第11号。
3.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003年1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4108022003012302;2005年8月竣工验收,2008年8月备案,载明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档案验收合格,2008年11月颁证,编号焦城档证【2008】048号,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
5.项目预售许可证
2003年3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焦)房预售证第2003—020号。
6.其他情况
税务部门反馈,该公司2015年之前信息已注销或已灭失,2015年在解放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注册河南中原不动产总公司焦作分公司(民营企业),市、区两级未查到交税信息,税务部门保留对项目征税的义务和权利。
二、存在问题
开发企业灭失,土地出让年限过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手续。
三、处理意见
1.关于开发企业灭失问题,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录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五)第17条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灭失,因没有承继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由山阳区定和街道办事处代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五)第18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灭失,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可以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一并办理。
2.关于土地出让年限过期问题,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录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一)第2条规定,不占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用地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实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采取划拨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