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鸿城花园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1 09:47 信息来源:住建局

  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鸿城花园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编号:SYL〔2022〕035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鸿城花园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4月18日至5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鸿城花园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鸿城花园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项目山阳区文成路南侧。

  2.项目建设单位:恩村二街村民委员会(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3.开工时间:2011年3月

  竣工时间:2014年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小区建设2栋楼9#、10#,为南水北调安置房,主要用于恩村二街南水北调拆迁安置,2016年村民分房入住。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已办理项目立项手续。2017年4月5日,山阳区发改委关于同意新城街道办事处恩村二街村民委员会“南水北调恩村二街9号楼、10号楼”项目建设的通知,山发改文[2017]8号,建设用地总面积4360㎡(合6.54亩),实际用地总面积4360㎡,总建筑面积20662.77㎡,地上总建筑面积19683.2㎡,地下人防面积979.57㎡,容积率4.51。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已办理土地证。项目于2014年1月3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焦国用(2013)第06624号,出让性质,商住用途,用地面积为4360㎡,住宅使用期止2079年5月15日,商业使用期止2049年5月15日,2017年3月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焦规地补字2017第05号,实际用地面积为4360㎡,商住用地。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9#楼于2017年3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号楼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焦规建字[2017]第39号,批准建设规模9842.31㎡。问题楼盘化解期间,已做现状认定、规划核实,超规划面积1414.8㎡。实际用地面积为4360㎡、总建筑面积19683.2㎡、住宅容积率4.51,9号楼9842.3㎡、10号楼9840㎡。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按照问题楼盘化解政策,恩村二街委托第三方进行了房屋质量鉴定,并于2020年5月11日取得市住建局相关认可证明。

  5.其他情况:

  1.9#、10#楼消防已建设完成,未验收。

  2.人防已建,未验收。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

  属于南水北调安置房,未办理预售证

  2.房屋使用(入住)情况;

  2栋安置楼共192户,已全部分房给村民,均已入住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

  属南水北调安置小区,未开具发票。

  (四)涉及的其他情况

  鸿城花园小区9#、10#楼系我区2019年上报问题楼盘突出问题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问题楼盘,已按市问题楼盘化解政策进行了规划现状认定、第三方安全鉴定报告,

  二、存在问题

  1.9#、10#楼土地批准用途为商住,实际用途为住宅,房屋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致,实际建设面积为19683.2㎡,超规划建设。在问题楼盘化解期间,国土部门已进行了土地评估,评估价112万元,后期因问题楼盘化解政策到期,该报件资料退回国土分局,未进行出让金缴纳,需要重新组织报件、评估工作。

  2.人防工程已经配建,但配套设施还未完善,未进行人防验收。

  3.消防设施已建成,未进行消防验收。

  4.存在欠缴相关税费问题。

  三、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规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超面积建设进行土地评估,并依据土地评估结果按照“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恩村二街村委进行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

  3.市人防办对项目人防工程进行核定、验收。若人防面积配建不够,市人防办按照“证缴分离”政策对恩村二街村委进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追缴。

  4.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验收。若无法正常验收,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恩村二街村委委托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认可证明手续。

  5.税务部门依规对恩村二街进行税费追缴。住户持拆迁协议和收据办理个人契税。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