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焦作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依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现决定对我区2023年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正在求职创业和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领条件:
1.毕业年度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正在求职创业的本辖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登陆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实名制登记并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且只能享受一次(已在校申领过的不能重复申领)。
(三)申领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5.《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四)申领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
(五)申领地点
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山阳区建设东路48号)。
(六)审核及公示
区人社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条件:
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在山阳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为: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领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四)申领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五)审核及公示
区人社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申领地点
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山阳区建设东路48号)。
(七)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1.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变更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状态的;
3.未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4.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
三、其他事宜
1.根据“放管服”改革精神,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所有材料,即来即办。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辖区内办理求职、实名制登记、申领补贴等各项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相应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
2.《山阳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doc
附件2.《山阳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
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