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级工作专班《关于探索建立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楼长制”的通知》(豫房安办〔2023〕1号)要求,区政府印发了《山阳区探索建立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楼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楼长制”。在此基础上再用5年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房屋安全隐患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共建共享的房屋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二、主要内容
(一)党建引领。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全过程,从党组织到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由上至下的组织体系,为房屋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建立楼长制。通过“楼长制”,将责任分层分级,明确了各级楼长的职责和权利,实现了辖区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管理和治理的全覆盖。
(三)强化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建立了物业服务区域房屋建设施工、装修改造等事项登记制度,加强了日常巡查,并明确了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后的处置流程,确保了隐患的及时消除和应急处置。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宣传教育。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房屋安全隐患动态发现管理的智能化和便捷化,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居民对房屋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