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征预字〔2023〕1号
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土地征收的权属、范围
地块一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
地块二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
地块三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新河农场地,西至新河农场地,南至新河农场地,北至苏蔺村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山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山阳区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2589192
2023年3月6日
附1:地块说明
地块一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拟建设宁远路项目,拟用地面积0.4439公顷(合6.6585亩)。
地块二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拟建项目,拟用地面积0.9055公顷(合13.5825亩)。
地块三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地东至新河农场地,西至新河农场地,南至新河农场地,北至苏蔺村地。拟建设监狱东住宅用地项目,拟用地面积2.1909公顷(合32.86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