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征预字〔2023〕1号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10:14 信息来源: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山阳分局


山征预字〔2023〕1号


  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土地征收的权属、范围

  地块一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

  地块二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

  地块三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新河农场地,西至新河农场地,南至新河农场地,北至苏蔺村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山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山阳区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2589192



  2023年3月6日

  


附1:地块说明

  地块一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拟建设宁远路项目,拟用地面积0.4439公顷(合6.6585亩)。

  地块二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东至苏蔺村地,西至苏蔺村地,南至苏蔺村地,北至苏蔺村地。拟建项目,拟用地面积0.9055公顷(合13.5825亩)。

  地块三系山阳区新城街道苏蔺村集体土地,地东至新河农场地,西至新河农场地,南至新河农场地,北至苏蔺村地。拟建设监狱东住宅用地项目,拟用地面积2.1909公顷(合32.86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