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2022年区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日期:2022-05-09 15:52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山防汛〔2022〕7号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实行区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分片督导检查各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1、中星街道办事处

  李培华 区委书记

  侯占浩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王永刚 区政府副区长

  闫利明 区政协副主席

  2、新城街道办事处

  郑小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张海军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马永军 区政府副区长

  3、光亚街道办事处

  赵玉辉 区委副书记

  杨红庆 区政协副主席

  张海军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4、定和街道办事处

  梁翠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华德强 区委常委、区人民武装部政委

  靳   滨 区政府副区长

  5、焦东街道办事处

  李中阳 区政协主席

  马俊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陈华阳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秀兰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6、百间房街道办事处

  吴长青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申延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卜拥军 区政协副主席

  7、东方红街道办事处

  刘海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应龙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杨林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8、艺新街道办事处

  柴英杰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社红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钱轶敏 区政府副区长

  9、太行街道办事处

  闫占明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苗国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曙光 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二、工作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防洪、抗旱等自然灾害有关法规的要求,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二)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党委领导,行政首长负责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三)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增加防汛抗旱投入,加快防汛抗旱工程和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四)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修订完善、简化优化各类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汛期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组建基层防汛应急队伍,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救护能力。

  (五)督促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等标准足额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台账,对防汛抗旱物资、临时生活救助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场所设置等情况开展检查。

  (六)及时了解各街道办事处汛情、旱情,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早部署、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排涝和抗旱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

  (七)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抢险、迁安转移安置等防汛抢险措施。

  (八)发生旱涝灾害后,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灾后重建和防汛抗旱工程修复工作。

  (九)要坚持防汛防疫两手抓,防汛中不忘防疫,在防汛工作中落实防疫措施。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