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严格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取消5项,保留19项(含新增6项)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政务服务网公开
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持续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四级四同”标准要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做到项目主项、子项、业务办理项及相关信息规范、准确、不遗漏,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四级四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组织全区25家单位严格对照省基本目录清单认领事项,动态调整目录事项,截至目前,区直各职能部门共认领并发布1082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已发布2977项。
目前,群众可以通过山阳区人民政府官网跳转到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25家区直单位的1082项事项,在线查询25家区直单位1082项事项。
(三)信息公开
2021年,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贯彻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提升大家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展现政务大厅良好的服务形象,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系列便民服务活动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向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51条,被采纳46条。分别是:《市依法行政考核组实地考察山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依法行政情况》《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山阳区政数局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区政数局召开“百人进百企、服务零距离”政企沟通座谈会》《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鲜花祭英烈,承继民族魂》《学处理规定 强党性修养》《督导暗访不止步 作风建设不停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下一心齐努力,勤勉务实显成效》《山阳区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山阳区政数局调研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情况》《学习讲话精神 强化理论武装》《山阳区政数局组织党史答题》《山阳区政务服务大厅引进税务自助服务机》《山阳区政数局深入社区看望慰问老党员、捐赠电子设备、指导帮办代办工作》《山阳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区政数局学党史办实事 让服务更便民更高效》《山阳区政数局组织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防疫工作再强化再部署》《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的倡议书》《政数局走访慰问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办事认真效率高,服务热情素质好——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山阳区政务服务大厅赠送锦旗》《靳滨调研区政务服务工作》《山阳区政数局召开“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推进会》《争做政策业务的行家里手——山阳区政数局组织“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培训会》《柴英杰调研区政务服务工作》《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对区政数局党史学习教育、“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工作进行督导》《山阳区政数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警示教育工作会》《区政协委员视察政务服务大厅》《政数局召开“守、懂、真”专题警示教育工作会》《山阳区召开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会议》《政务服务“零距离”,上门服务暖人心》《山阳区政数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区政协民主监督员视察优化政务营商环境工作》《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八月份业务办件情况》《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九月份业务办件情况》《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十月份业务办件情况》《山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十一月份业务办件情况》《全面推进政务服务 落实“最后一公里”》《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召开河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录入线上培训会》《政数局:市政数局到我区督导检查验收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海霞调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工作》《山阳区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阳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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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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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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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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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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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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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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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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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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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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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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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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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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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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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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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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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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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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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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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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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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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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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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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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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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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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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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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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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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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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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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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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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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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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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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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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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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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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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工作人员紧缺,工作基础薄弱。在新形势、新任务下难以保证重要信息能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难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二)下步打算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报刊、简报等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外,努力创新,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