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法制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切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1、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在做好日常工作信息发布的基础上,拓展信息发布范围和内容。
2、依法做好申请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
3、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收集,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处理工作,加强分析研判,高度关注涉军群体网络舆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馈情况并抓紧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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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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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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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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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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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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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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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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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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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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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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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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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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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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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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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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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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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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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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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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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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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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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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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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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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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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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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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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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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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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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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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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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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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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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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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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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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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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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还不够,需要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2、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活动开展较少,需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改进情况
1、加强行政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创新,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
2、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充实力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