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分工协作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详尽可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于7月8日前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016年6月20日
焦作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要求,持续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责任部门,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确保2016年落实到位;要进一步理顺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同级编办牵头落实)。年内要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
(二)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清理、修订涉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进一步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落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工作方案,打造集网上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围绕3年内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课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牵头落实)。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轮训工作力度,扩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容量,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培训,努力提高授课质量、受训层次、培训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及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公开信息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单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在市、县两级政府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国家、省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督查整改情况和奖惩情况(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清醒认识到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不断深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健全投入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要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作用,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
(三)严格台账责任运用,加强监督考核。结合我市实际,对照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省定时间节点,定期检查台账工作进度,2016年9月对台账开展一次检查,2017年2月对台账进行考评验收。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市政府对台账的检查和考评验收结果不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也要在县级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的网站同步公布。
附件:焦作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附件:焦作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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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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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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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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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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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落实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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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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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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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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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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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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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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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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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承接行政审批、执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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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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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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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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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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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中心
市质监局
市旅游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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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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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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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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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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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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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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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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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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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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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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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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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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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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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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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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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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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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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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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修订涉及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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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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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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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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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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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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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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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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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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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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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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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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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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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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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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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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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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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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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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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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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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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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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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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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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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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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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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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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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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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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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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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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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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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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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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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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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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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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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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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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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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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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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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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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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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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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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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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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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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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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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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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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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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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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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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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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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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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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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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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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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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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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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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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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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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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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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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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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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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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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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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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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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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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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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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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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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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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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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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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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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理顺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协调调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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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各部门
各县(市)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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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底
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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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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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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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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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决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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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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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本地、本部门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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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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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做好本地、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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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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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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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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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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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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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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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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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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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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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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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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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本地、本部门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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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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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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