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城市改造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2-12-30 17:25 信息来源:城市改造局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 公开内容

  1. 机构职能

  2. 部门决算

  3. 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 公开形式

  1. 山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www.syq.gov.cn/

  2. 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三)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山阳区城市改造服务局综合股

  办公地址:山阳区工业路119号定和街道办事处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30-17:30

  咨询电话:0391-8821361(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syqcgb@126.com

  (二)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山阳区城市改造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山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山阳区城市改造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