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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8 16:57 信息来源:人社局

委托人: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定代表人:  胡磊    职务:局长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48号   

受委托人:山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孙勇军   职务:大队长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48号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山编〔2007〕3号)批准设立的山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我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受委托人不得再将委托事项再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