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山阳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打赢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区政府决定成立山阳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郜方正(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琚晓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社红(副区长)
侯志强(副区长)
李执祥(副区长)
李玉明(副区长)
陶金生(副区长)
马有国(副区长)
申延芳(副区长)
成 员:原如峰(区发改委主任)
马跃坡(区工信委主任)
李向明(区监察局局长)
杨红庆(区财政局局长)
刘习阳(区环保局局长)
卜拥军(区住建局局长)
王志松(区城管局局长)
赵东宇(区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李红卫(区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
万国明(区商务局局长)
谢全水(区南水北调办公室党组书记)
李 涛(区环卫处主任)
王 铮(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刘魁业(山阳派出所所长)
王亚斌(定和派出所所长)
张本长(国土资源山阳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研究确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副区长李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刘习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公开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