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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17:57 信息来源:焦作山阳区人民政府

 

 山政〔2020〕3号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豫政〔2020〕1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焦政〔2020〕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山阳区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区、现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我区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山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落实普查经费。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将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确保到位。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广泛宣传动员。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宣传等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采取悬挂条幅、宣传车、互联网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村委会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机构,共同把人口普查工作做好。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的意识,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三)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普查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附件:山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3月5日

  

附件

  山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臧振田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盛彬  区政府人民防空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卫卫  区统计局局长

               张庆贵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山阳分局局长

               李东亮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志星  市公安局山阳分局副局长

               毋明道  市公安局定和分局副局长

        殷    萍  市国土资源局山阳分局副局长

        王丙陵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郭    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科科长

成   员:史大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郭芸帆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安国伟  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葛陆祥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贾立旭  区民政局副局长

        郭新瑜  区司法局副局长

        窦    丹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万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荣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淼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万海峰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   强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郑成梅  区统计局副局长

        程   捷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群英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翠霞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郑成梅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