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2020〕6号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的决定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依法取消调整15项、保留9项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区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
附件:1.区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5项)
2.区政府决定保留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9项)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区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
附件2区政府决定保留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