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8 09:22 信息来源:发改委

  一、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31日,省政府出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豫政〔2022〕41号),明确90条政策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起草我市贯彻落实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梳理提出了100条政策措施,形成初稿后先后3次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文件从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稳定外资外贸、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六大领域提出了100条政策措施。

  (一)全面释放消费潜力领域。主要包括延长汽车消费补贴、延长房地产契税补贴、实行四城联动门票互免等17条政策措施。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建立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机制、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资金保障、建设“一张图”可视化监测调度平台等13条政策措施。

  (三)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建设焦作智慧岛、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开展千名专家进千企行动等19条政策措施。

  (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领域。主要包括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实行2023年一季度满负荷生产奖励,继续实施“基金入焦”专项行动等15条政策措施。

  (五)着力稳定外资外贸领域。主要包括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对海外仓示范企业给予奖补、积极参加全省对欧合作专项行动等14条政策措施。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主要包括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实施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倍增行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等22条政策措施。




       相关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