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05 08:38 信息来源:发改委

焦政办〔202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全市企业上市挂牌,进一步助推全市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20〕22号)、《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添翼计划”加快企业梯次培育的意见》(焦发〔2022〕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北交所设立等重要机遇,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上市公司数量倍增。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实施梯队培育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4家以上。其中,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温县、解放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孟州市、博爱县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

  (二)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资本市场融资总额达到500亿元以上,其中股权融资200亿元以上,运用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300亿元以上。

  (三)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合理选择增发、配股、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杠杆率。力争到2025年末,打造市值10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1家,市值5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2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协同做好后备资源的挖掘培育工作,重点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研发能力强、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好的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市级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并视企业发展情况推荐纳入省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市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对纳入后备资源库的企业,要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推动作用,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对辅导备案及递交上市材料企业,随时关注工作进度,及时协助企业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种问题。

  (二)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夯实企业上市基础,鼓励有意向上市挂牌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以辖区上市后备企业为重点,列出股改清单,倒排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单位,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股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引导证券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企业股改、财务规范等方面的业务指导。

  (三)加快企业上市挂牌。加强与境内外交易所的沟通对接,不断拓宽企业上市渠道。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到主板上市。把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更多创新性、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抢抓北交所设立的历史机遇,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尤其是创新型制造业中小企业抢占北交所市场。鼓励文旅、教育及外向型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充分发挥新三板在促进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并适时申请转板上市。

  (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上市公司合理选择增发、配股、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杠杆率。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行可转债、私募债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政府投融资平台提高规范运作能力,努力提升信用等级,充分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债券,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五)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强上市公司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督导企业规范运作。加强对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培训和指导,督促其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上市公司夯实会计基础,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支持行业龙头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优质资产注入等,不断提升和扩大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值规模。引导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置换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恢复盈利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上市工作会议,统筹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上市工作主管部门每月实地走访或联系辖区上市后备企业,了解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市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报市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上市后备企业确定中介机构、改制、上市辅导、申报材料等重大事项,应同时向市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和所在县(市、区)政府上市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二)落实奖励政策。对在焦作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的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1.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奖励(纳入省、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2%的奖励;通过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辅导备案、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申报上市材料并被受理的,给予28%的奖励;通过发行审核、获得批文的,给予30%的奖励;成功上市后,给予40%的奖励);企业借壳上市,注册地迁入焦作市,企业转板上市的,视同首发上市,享受上述奖励政策;企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温县企业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奖励资金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50%的比例分担。)

  2.首次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挂牌后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奖励50万元;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或直接到上交所、深交所首发上市的,或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焦作市的,扣除新三板已兑现部分后一次性予以奖励。(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温县企业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奖励资金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50%的比例分担。)

  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实行“随时申请、及时拨付”原则。企业在满足奖励条件后可随时向市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管部门批复或受理的证明文件等),由市金融工作局初审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均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查答复。经审查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应立即履行相关程序或督促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履行相关程序,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政策的奖励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4.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专项资金要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上市培育引导、宣传动员、考察调研、培训推介、奖励补助等。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县两级均要及时兑付,不得截留、挪用、拖欠。

  (三)强化“绿色”通道制度。落实省、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制度,推动上下联手、部门联动,强化主动服务、责任担当,加强沟通联系、分工合作,帮助企业解决在股改、挂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为企业上市挂牌提供全程服务。

  1.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函件。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过程中,需要出具税务、社保、消防、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行政诉讼、仲裁纠纷、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等无重大违法违规和行政处罚信用核查报告等证明函件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市挂牌审核要求完成认定并出具证明函件。

  2.加快办理涉及企业上市挂牌各类手续。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办理涉及上市挂牌各类手续。对拟上市企业在合并、分立、股权转让、重组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简化办事环节。涉及市属国有股权以及需要进行国有股权转让确认的,市国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办理。

  3.积极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前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从全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大局出发,加强政策指导与服务,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由市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专项督导组,每月对企业上市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上市推进过程中长时间未办理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发出督办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将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企业上市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对因推诿扯皮等原因影响企业上市进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强化常态化宣传培训。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培训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帮助企业了解最新上市挂牌政策和动态,激发企业上市挂牌热情,积极营造企业上市挂牌的浓厚氛围。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以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为重点,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和资本市场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资本市场运用水平。定期组织券商、投资机构等深入企业、园区,宣讲上市挂牌政策法规,帮助企业理解相关政策,对接各类战略投资者。

  (六)建立资本市场专家咨询机制。组建资本市场专家咨询团队,普及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知识,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等服务,增强把握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专家咨询队伍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及证券营业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优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士组成。




  2022年5月13日




相关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22〕18号)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