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21 15:42 信息来源:金融局

辖区各银行、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积极推动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提质增效,为我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山阳区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选培高素质金融人才,全面提升基层经济干部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能力。

  二、服务范围

  (一)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辖区六稳六保白名单企业。

  (三)辖区重点建设项目、专业市场等。

  (四)辖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三、具体内容

  坚持部门服务职能、金融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解决企业突出问题能力相统一,做到人、责、事适配相宜。           

       (一)选聘金融顾问

  各银行焦作分行优选公司部或营业部负责人担任山阳区金融顾问,为辖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咨询、企业贷款、融资路径规划等相关金融服务。

    (二)选配金融指导员

  每家银行在山阳辖区的支行推选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或业务经理作为山阳区金融指导员,由区金融局牵头,以“百名行长助百企”活动为依托,对辖区重点企业和白名单企业“一对一”进行金融业务帮扶指导;以“红色金融e 店”为渠道,为辖区各类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对多”、全方位做好金融对接服务。

  (三)选培金融服务员

  各办事处优选 1 名工作人员担任金融服务员,适时到区金融局学习锻炼,以学代训,提升金融工作能力,加强服务辖区企业金融工作本领。要以经济科人员为主,年龄原则在35 岁以下,精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干部(不含科级干部)担任金融服务员。

  四、工作职责

  (一)学金融,系统高效掌握政策学干结合促工作 以干促学提质效,引导经济干部更好地领会中央、省、市、区的金融政策,推动广大干部主动学习、灵活运用一揽子金融工具和各项金融政策,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强化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业务水平。

  (二)懂金融,提升金融知识素养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区近年来出台的各项金融惠企政策,要亮目标、晒措施、明路径、谈体会,提升经济干部金融基本素养,通过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金融干部队伍,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三)讲金融,宣传金融惠企政策积极宣讲各项金融惠企政策,全面提升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指导企业学懂、弄通、用活、用好金融政策,让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获得感。

  (四)用金融,助力企业做强做大当好企业金融政策解说员、业务辅导员、贷后管理员,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定制化、多样式的金融服务,详细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各类手续审批、惠企政策落实、银行信贷支持等问题的落实情况,竭尽全力为企业纾难解困,激发企业自身动力和创新活力,以实际行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其他要求

  金融顾问、金融指导员、金融服务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担任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任何职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津贴,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得有偿服务和特殊待遇,不得在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山阳区金融工作局

  2023 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