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城建[2015]12200
企业名称: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龙源路段供热管网项目”,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城市基础设施第11条的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该项目位于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均为临时性用地,占地约8000平方米。项目采用直埋冷安装方式敷设集中供热高温热水管网,管线总长约3.52km,供热管网管径DN800-DN500,供热管网设计温度为130/70℃,设计压力1.5MPA。主要设备包括高温热水管道、波纹补偿器及阀门、检查井及固定支墩等。该项目建成后对城市环境改善以及解决龙源路区域热源不足问题起到重大作用。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07月 至 2015年12月
四、总投资:4166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166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7月06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重新备案。
5、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企业应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6、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