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能源[2015]19958
企业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马村矿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煤炭业第3条的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焦煤集团中马村矿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设备:对中马村矿通风、瓦斯抽采及利用、防治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进行改造,开展瓦斯治理技术研究,进一步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护技术,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形成复杂地质条件单一双突厚煤层瓦斯治理示范技术体系。
三、 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10月 至 2017年12月
四、总投资:15282.37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270.37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5012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10月21日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重新备案。
5、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企业应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6、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