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服[2014]00004
焦作市翰丰酒店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焦作市翰丰酒店新东店项目,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准予备案。
建设地点:太行路新东公司院内
总投资980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 380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14 年2 月 至 2014 年10月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性项目要列明采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装备等):项目占地2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是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全面改扩建。建成后可以形成用餐大厅、包间1800平方米,办公用房600平方米,仓库及操作间600平方米。主要装备有中央空调、消防设施及其它设备和器材。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入680万元,利税80万元,可提供近200个就业岗位。
备案机关盖章
2014年3月12日
说明:
1、此备案确认书已经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核同意。
2、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3、备案内容若发生重大变化(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第十八条),应重新备案。
4、此表必须打印,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