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教育[2015]15095
企业名称:沁阳市永威学校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焦作市永威学校,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原备案确认书(豫焦山阳教育[2015]14540)作废。现备案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兴周路与宁远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该项目为民办股份制学校。项目占地约120亩。总建筑面积达9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6360平方米,学生公寓26880平方米,教师公寓88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餐厅、实验室、阅览室、配电房等教学辅助用房179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每年能为6000余名2—16岁适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09月 至 2017年09月
四、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000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8月14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重新备案。
5、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企业应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6、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