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房地[2015]17775
焦作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焦作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水北调小庄村安置小区”项目,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山阳区塔南路东、河南路北、新月铁路线南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385㎡,总建筑面积为101299㎡,其中地上91936㎡(含住宅面积85607㎡,商业面积5329㎡、配套公建面积1000㎡),地下9363㎡,共5栋高层框剪结构楼房。项目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容积率为4.51。该项目用地内部分割为三块:地块一用地面积为1756.01㎡,总建筑面积为16524㎡,其中地上15876㎡,地下648㎡;地块二用地面积为13846.75㎡,总建筑面积为50025.75㎡,其中地上42708.75㎡,地下7317㎡;地块三用地面积为4781.7㎡,总建筑面积为34747.26㎡,其中地上33349.26㎡,地下1398㎡。项目内主要设备包括电梯、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等。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09月 至 2017年6月
四、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2300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9月18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重新备案。
5、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企业应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6、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