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旅游[2015]20842
焦作市天一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焦作承享生态园项目,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旅游业第2条的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桶张河村西、林邓线以北、南山路以南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设备:项目占地44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陆地生态园、水上乐园、海洋馆及动物园,其中,陆地生态园占地200亩, 水上乐园占地100亩,海洋馆、动物园占地148亩。总建筑面积111288.8平方米,主要包含各类场馆46000平方米,办公服务用房44788.8平方米,动物园基础设施205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摩天轮、过山车、激流勇进、高空飞翔、大摆锤、造浪池超级大喇叭、大水寨、彩虹滑梯、滑板冲浪等。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10月 至 2019年10月
四、总投资:50796.97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2296.97万元,国内银行贷款850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11月2日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重新备案。
5、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企业应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6、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