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雅健工贸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年产4000台(件)保健器具项目备案确认书
发布日期:2016-04-08 11:10 信息来源:发改委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焦山阳制造[2015]17126

 

焦作市雅健工贸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年产4000台(件)保健器具项目,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山阳区东苑路北段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该项目租赁焦作华瀚光电有限公司40平方米闲置厂房,并对其进行装修,生产保健器具竹罐和实用新型植物能量减肥仪(专利号:2014200561590)。工艺流程:竹段→刨光→钻空→雕刻→组装→成品(竹罐);外购塑料件、电路板、充电电池、硅胶管等部件→人工组装→成品(实用新型植物能量减肥仪)。主要设备:切割机、钻孔机、花线磨边机等10台(套)。项目建成后,竹罐年产量可达2000件,实用新型植物能量减肥仪年产量可达2000台,市场前景良好。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09月 至 201512

四、总投资:1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911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重新备案。

  5、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企业应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6、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