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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局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后勤改革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的水、电、气、暖的供应保障、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机关食堂等后勤服务工作。
      三、负责车改后一般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级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部分工勤人员的集中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战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5:00-18:00(夏)/14:30-17:30(冬)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969号
办公电话:355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