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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山阳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向中共山阳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账务收支。
(5)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委、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区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山阳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尤其是大数据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以及全区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培训和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