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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一、机构组成
焦作市山阳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焦作市山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农业股、财政监督办公室。局属7家二级机构,分别为山阳区会计核算中心、山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山阳区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山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二、股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二)综合股
     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承担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商务、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订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根据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指导所监管企业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综合治税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行政、检察、法院、司法、党派、群团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宣传、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
(四)农业股
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涉农办事处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村级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区涉农办事处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农办事处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五)财政监督办公室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负责区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做好重大财税政策重大调研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工作;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承担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等项业务。
四、机构职能
(一)山阳区会计核算中心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认真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各有关单位的财务状况。
(二)山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处理和反映国库集中支付信息;负责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负责区本级财政统发工资工作;承担公务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预算单位自有资金的归集核算工作;参与拟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
(三)山阳区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除划转之外的政府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数据信息分析、汇总等;负责财政票据的计划申报、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退付退库办理等。
(四)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区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五)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负责办事处的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各项涉农补贴的核定兑付工作;负责办事处的“三资”代理工作;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六)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负责办事处的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各项涉农补贴的核定兑付工作;负责办事处的“三资”代理工作;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七)山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为全区财政周转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国有资产运营政策的制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状况的考核和认定全区闲置资金的调配。    

负责人姓名:王晓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5:00-18:00(夏)/14:30-17:30(冬)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969号
办公电话:211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