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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规划,参与制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监督、检査城市综合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委托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四)依据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城区交通和市场秩序,负责辖区主、次千道市容秩序管理,对辖区违章占道经营、户外经营及流动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治理和处罚,督促辖区各单位、门店及辖区办事处落实门前五包。
(五)受委托依据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门面装饰、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推、设点、设亭等实施许可,并负责规范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辖区未经批准的各类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协调城市改造拆迁工作,执行强制拆除任务。
(七)负责山阳区“12345”为民服务网络管理,牵头、协调、督促、指导9个办事处及区直有关职能部门等为民服务三级网络单位开展工作。
(八)负责辖区500平方米以内各类工程规划监察工作。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