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更多的人——记“最美山阳人”郭婕
发布日期:2022-06-13 09:00 信息来源:总工会

婕,女,1985年出生,法律本科学历,现任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以其热情的服务态度、干练的工作作风和独特细腻的女性视角,耐心真诚地为每位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竭尽全力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实际问题,让困难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享受政策红利、维护合法权益,忠诚践行了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执业格言,让法治阳关温暖更多的人。在她的带领下,2018年11月,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的评选表彰活动中再获殊荣,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五年来,她带领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0余件,刑事案件援助数量逐年递增,受援群众近1500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近七千余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300余万元。她个人先后被评为“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她所带领的法援中心也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创建工作示范岗”等多项荣誉。

一、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满意度。基层援助案件的特点是“多”、“小”、“烦”,但是她从未将任何困难群众拒之门外,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对于前来申请援助、法律咨询的当事人,该同志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把群众当亲人,认真对待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收案有登记、指派有记录、庭审有旁听、结案有回访”,规范各类台账,严格办案流程,健全管理制度,把案件办理“质量关”作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实现案件的办理“让群众省心,让律师用心,让领导放心”。 

二、创新服务方式,增强影响力。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她创新服务形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采取“容缺受理”机制,提供上门服务;对于农民工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为由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窗口当日受理、领导当日审批、业务当日指派、律师当日介入”的“四个当日”制度,使困难群体维权“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她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不断扩大范围,降低门槛,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实现了“应援尽援”,保证了困难群体平等享受法律服务。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在经过层层竞聘、筛选后,将经验丰富的律师确定为点援律师。受援人可以通过“菜单”自主选择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也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为受援人提供“定制”服务。在法律援助的实践过程中,还采取就近办理、快速办理、优质办理的“三个办理”实招,较好较快地满足了社会困难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在中心工作期间,她积极组织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坚持把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活动,通过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联系点和联络员队伍,经常性开展专题培训,让法律援助政策深入农村社区;利用“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律服务“双百”活动、“送法下乡”、“法律援助进军营”等契机,组织律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法援政策,让广大群众耳熟能详、深入人心;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建设,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让来询人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全面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受理流程,为法律援助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搭建服务平台,扩大覆盖面。为使优质法律服务惠及广大群众,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在区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卫计委、老龄委、人社局、人武部等部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在区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12个,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联络点52个,形成了以中心为主导,以值班室为窗口,以工作站为补充,以受理点、联络点为基础的点面结合,纵横交叉,协调一致的覆盖山阳区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就近办理、快速办理、优质办理”。

郭婕同志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积极主动、热情饱满、勤于思考,努力为法律援助工作出谋划策,开辟新的工作思路,能认真遵守党风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为人正直,廉洁自律。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及时高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通过自学法律援助相关法律知识及流程,主动提升业务能力,积极为受援群众答疑解惑,在群众中树立起了执法为民、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