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2019〕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同意:
杨建国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张祥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原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陈庆生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淼林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福生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邱晓鹏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国营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019年3月31日